市人社局发〔2011〕217号
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
晋升技术等级培训报名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评工作意见的通知》(黔人通〔2004〕1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拟举办2011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培训,现就有关培训报名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2011年底以前,符合黔人资〔1996〕1号和市人通〔2008〕59号文件规定晋升技术等级条件的驾驶员和打字员,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参加晋级申请。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或与用人单位签定长期劳动合同的聘用制技术工人;
3、取得人社部门举办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知识》培训合格证;
(二)申报技术等级(高、中、初级)条件
1、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须获得中级工等级证书,工作年限满20年(1992年以前参加工作,含1992年。)的。未获得中级工等级证书的,工作年限须满25年。
2、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须获得初级工等级证书,工作年限满10年(2002年以前参加工作,含2002年。)的。未获得初级工等级证书,工作年限须满15年;在部队服兵役退伍,具有退伍证,未获得初级工等级证书,工作年限满10年的。
3、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须在本工种工作1年以上,方可参加培训定级。
(三)申报工作年限放宽条件
1、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技术工人,申报考评技术(职务)等级时,可放宽考评工作年限1年。
2、获得上一等级证书后,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放宽年限1年。
3、放宽条件不累计。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申请参加晋级培训考试的技术工人,要按照附表的要求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技术工人考评指导中心复核后参加培训考试,正式职工附2009年至2010年年度考核合格表及相关证书,聘用制技术工人附劳动合同签订书及相关证书。
四、报名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加盖单位公章);
2、2009、2010年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综合知识》合格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对聘用制技术工人,如无年度考核表的请附人社部门鉴证的合同签订书(加盖单位公章);
5、退伍军人需附退伍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技术工人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报考驾驶员的报名时需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上报时间及地点、费用
上报时间及地点:市直单位于2011年10月24日前将报名资料送交市人社局考试中心(四楼),各县(区)人社部门于2011年10月28日前将报名资料及电子信息送交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培训费用:按照市价费(2007)86号文件标准收取。初级380元,中级420元,高级460元,资料费另计。
六、培训时间、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由市人社局考试中心择期分批培训(电话通知本人)。
七、报名咨询电话
盘县报名咨询电话: 3635542
六枝特区报名咨询电话: 5324276
钟山区报名咨询电话: 8224038
水城县报名咨询电话: 8935646
市人社局考试中心:李升文、翟丽梅
联系电话:8694440
附件1.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考评报名表
2.县(区)上报报名信息样表(电子表格)
二O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