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措施加强煤价调节基金征管
作者: 时间:2014/2/5 阅读:3379次
10月10日,全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会议召开,进一步落实全省电煤应急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理顺煤电价格机制,保障电煤供应,理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促进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为工业经济快速增长提供保障。
今年以来,省内电煤供应持续紧张,6月12日省政府电煤供应保障工作专题会议后,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电煤供应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持续干旱,水电基本丧失发电和调峰能力,当前电力供应保障形势非常严峻,电煤供应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为在明年主汛期以前应急抓好煤炭生产和电煤供应工作,增强火电厂电煤采购能力,提高其发供电水平,尽最大努力满足供电需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采取应急临时调节措施保障电力供应和电煤生产供应的紧急通知》,并重新修订了《贵州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以保障电煤供应,提高调控煤炭市场价格的能力,合理配置煤炭资源,调节煤炭市场供求。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为保障电煤供应,稳定煤炭市场所依法征集的专项资金。作为全省电煤供应的主战场,我市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六盘水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讨论稿),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实施进行了细化,规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使用管理,发挥使用效益。
会上,各县、特区、区政府分管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及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等就《讨论稿》进行了热烈讨论,认为相关部门在制定《讨论稿》时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使用、监督管理等内容作了细化,并建议继续完善,增加奖励条款。
为确保全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我市要求各县、特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统一思想,认真履行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和监督职能,深刻认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的必要性,强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工作,按照征收的范围和标准,足额征收,做到应收尽收;要严格执行,立即行动,确保电煤调节措施取得实效;各县、特区、区有关负责人要加大对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监管,打击违法,确保基金安全。
来源:六盘水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