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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体检进一步检查公告
作者:px.lpsrc.com 时间:2014/2/5 阅读:224次
 

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体检第一阶段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实施方案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结合体检医院建议,部分考生需做进一步检查。现将体检进一步检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体检进一步检查在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体检进一步检查时间:2013111日。

三、有关事宜

1、体检人员请按本公告规定的体检时间当日上午7:20前到贵州省人民医院干部体检中心门前(贵阳市中山东路83号)集中。未按时到达或不参加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其体检结果以第一阶段检查结果为准。

2、体检人员须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前三天尽量吃清淡、低盐食物;尽可能不抽烟,不饮酒,不加班熬夜,保证足够的睡眠;注意保暖,避免感冒。

4、体检人员体检前一天晚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

5、体检费用:原则上按公务员职位450/人、人民警察职位500/人准备体检费用(因各考生进一步检查项目不一,需多交费用的考生以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电话通知费用为准),现场办理交费手续。

四、纪律监督

本次进一步检查工作须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0851-6826549

监督电话: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0851-5837249

附件: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体检进一步检查人员名单

贵州省政法干警定向招录

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px.lps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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