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谌贻琴(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李再勇(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陶长海(副省长)
成
员:张平(省政府秘书长)
潘大福(省政府副秘书长)
宛会东(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少波(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邹联克(省教育厅厅长)
廖 飞(省科技厅厅长)
何 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王瑛玮(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冯仕文(省民政厅厅长)
孙学雷(省司法厅厅长)
晏婉萍(省财政厅厅长)
潘 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周 文(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熊德威(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宋晓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高卫东(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袁家榆(省农委主任)
王 扬(省水利厅厅长)
季 泓(省商务厅厅长)
张玉广(省文化厅厅长)
李奇勇(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李三旗(省旅游发展委主任)
黎 平(省林业厅厅长)
汤向前(省国资委主任)
钟油子(省税务局局长)
阳向东(省工商局局长)
张伟力(省质监局局长)
李建民(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肖云慧(省统计局副局长)
李 兵(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宋宇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陈朝伦(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 瑶(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马 雷(省投资促进局局长)
杨再春(省总工会副主席)
涂 妍(团省委书记)
杨 玲(省妇联主席)
向 昀(省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张瑞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行长)
沈 扬(贵阳海关关长)
李华涛(贵州银保监局筹备组组长)
杨 光(贵州证监局局长)
李 刚(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党委书记)
张汉林(省贸促会常务副会长、省博览事务局局长)
敖 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省中小企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何刚兼任办公室主任,敖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代章。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统筹指导和督促推动各地各部门抓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任务落实,协调解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制定考核办法,组织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工作时,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二)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督查组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