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清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从3月17日已全面恢复现场立案信访接待、仲裁案件庭审工作。
据悉,清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及时与原定于1月31日至3月11日开庭的15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逐一联系,告知双方当事人因疫情防控原因,案件需要延期开庭审理。在明确仲裁案件开庭时间之前,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联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与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充分沟通掌握其疫情防控期间出行轨迹及近半个月的居住和健康情况后,再合理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参与庭审活动。
3月17日开庭审理了马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于3月20日至3月31日将陆续开庭审理李某等10人诉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和其余4个案件。庭审前,该院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告知出庭双方疫情防控期间庭审注意事项,要求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清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场所入口处统一登记、微信扫描贵州健康码、监测体温等是否符合出庭条件,方可进入参与仲裁庭审活动;庭审后,做好仲裁庭的消杀等工作。该院在确保仲裁案件参与人员身体健康的同时,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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