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综保区组织人事部,双龙航空港党工委政治部,市直各有关工作部门,市属高校:
为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54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加强贵阳贵安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十四五”时期职称工作良好开局,现就做好2021年贵阳贵安职称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高质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今年是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的第一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贵阳贵安人才“强省会”行动若干政策措施》的精神,准确把握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为此,强调几个方面工作内容。
1.加大评审工作中的公示力度
各区(市、县)、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及市属高校,要切实做好申报人员名单和材料公示、政策性初审结果、评委会评审结果的公示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创新公示手段,接受行业、单位、申报人和社会的监督。
2.压实用人单位和申报人责任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坚持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双承诺”制度、审核签名制度。政策性审查要贯穿整个评审工作中,特别是实行网上申报,要保证材料真实准确,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填报。申报人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未取得职称的,取消申报资格;取得职称的,撤销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加强责任追究,对把关不严、协助造假的经办人和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作用
各主管部门和区(市、县)人社局要按照资格审查流程,严格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一是审核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职称评审条件,要实事求是,不能上交矛盾;二是审核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规范性,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业务管理的权威作用,对论文质量水平、奖项质量层次进行把关;三是审核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的人数,把申报人数控制在本单位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范围内;四是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从今年起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对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五是审核服务基层年限, 市级医疗卫生、教育、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须达到规定的基层工作经历,方可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保持政策延续性,切实做好各项政策的落实工作
1.继续做好“简政放权”工作。发挥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根据《贵州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继续下放相关系列初、中级评审权,授权各区(市、县,含高新、经开、双龙、综保四个开发区)人社部门开展本区域内教育初中级、民营经济初级评审工作,并做好明年承接民营经济中级职称评审的准备工作;授权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本行业初中级专业评审工作;授权在市属、贵安高校成立联合评审委员会,自行组织职称评审、按岗聘用;授权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及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初级职称资格评聘工作,各单位需向市职改办备案,由市职改办统一在网上进行公示。
2.继续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的宣传力度,结合实际,按照省厅部署,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相应资格。
3.继续做好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继续做好《关于发布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64号)的宣传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即可视同具备相应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可作为依据申报相近或相一致专业高一级职称。各用人单位和相关评审委员会做好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工作,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4.继续做好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工作。一是继续加大职称评审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提升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的获得感、认同感。持续不断的为民营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二是要加大对工作经历的审查力度。2021年贵阳贵安范围内,申报民营经济组织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与工作经历相符的社会保险参保记录;三是要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强化技术技能贡献,突出工作业绩,同时杜绝业绩造假,在坚持民营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全员答辩的基础上,探索中级职称专家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确保人才评价经得起检验,树立职称评审的公信力。
5.继续实施国家、省面向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倾斜的职称政策。一是做好基层副高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一线,服务乡村振兴;二是经组织下派到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期间的工作成果和取得成效在申报职称时可视同本专业业绩成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的,可在兼职单位或创办企业申报职称。
三、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强省会”行动,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质。围绕 《贵阳市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把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大数据、大生态等方面知识纳入培训内容,创新线上线下多种培训形式,紧扣岗位需求,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
2.做好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 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学习、测试。
各单位可采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紧扣岗位需求,注重专业知识更新、能力提升和创新创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能力,规范专业科目学时。其余学时可结合实际,根据需要通过贵阳市认可的继续教育学习网站自愿参加学习(有才继续教育平台: ;英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贵州继续教育网: )。每年学时由各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认定。
四、做好职称信息系统应用工作
1.我省计划于6月起启用“贵州省人事人才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中的职称信息系统模块。该系统覆盖职称申报评审全过程,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政策性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均可网上办理。各级评审组织、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尽快熟悉掌握系统操作,办理相关业务。各区(市、县)、各相关部门要配合健全系统账号体系,督促用人单位在系统上健全完善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信息,为使用全省统一职称信息系统打好基础。鉴于该系统第一年使用,为确保评审工作稳定、有序推进,今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协同推进。
2.做好评委会及专家库在线备案工作。系统全面启用后,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及专家库备案将在系统上进行。2018年我市备案取得职称评审权的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及时通过系统完成评审权及专家库更新备案。
3.系统全面启用后,由各区、市(县)人社部门牵头,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于今年年底前完成2014-2016年本地区中高级职称信息历史数据的采集工作。
五、其他
1.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应按照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发布本地区年度工作通知,对各职称系列职称评审相关事宜进行明确。各区、市(县)要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安排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尽早部署和完成。原则上申报工作结束时间不晚于9月30日,评审工作完成时间不晚于12月底。贵阳市本级职称评审工作拟于8月中旬开始,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3.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提前将当年评审工作日程安排报贵阳市职改办。评审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向市职改办进行备案,在完成备案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
4.各地、各评审组织在年度评审工作结束后,要做好评审情况线下资料的整理、统计、归档工作。
5.各地各部门开展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工作,要根据疫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紧急预案,切实做好防疫抗疫工作。
6.各评审组织要严格按规定开展评审,主动接受申报人员和全社会的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切实维护职称评审权威性。
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均结合历年来职称工作的有关规定一并执行。
贵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