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工作的日常监察工作要求,贵阳市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对辖区内企业、职业介绍和培训机构开展了日常用工主动监察工作。
一是通过对辖区内的用工量大的央企、国企、民营企业采用主动上门监察,二是对日常投诉较为频繁的企业进行重点监察,三是通过双随机形式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动监察,对各企业的劳动用工进行日常式监察、现场访谈和现场对企业员工进行抽查。
监察内容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障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通过对企业和各用工主体、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主动监察、抽查和现场访谈,各企业负责人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监察形式和内容均表示认可和满意,部分存在少量劳动用工情况未能及时完善的企业,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人事工作拟定为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合法用工、完善用工形式,加强企业人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沟通和学习,避免因管理工作的疏漏造成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