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11号)、《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六盘水市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六盘水人社局发〔2017〕11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盘州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条件及岗位计划安排
(一)就业见习对象:盘州市户籍且毕业两年内(2017届、2016届)离校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见习单位及岗位: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根据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不通过选拔和考核,在乡(镇、街道)报名后由市人社局直接安排到相应的乡(镇、街道)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岗位由乡(镇、街道)统筹安排开发,开发的岗位需确保全面覆盖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按照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市政府平台公司提供的294个见习岗位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盘州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表》;
3、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亦可选择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市政府平台公司见习,不占用见习单位见习名额,报名程序与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报名程序一致。
(三)见习时间:见习时间为3-12个月,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二、派遣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报名:
报名分两个部分进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直接到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报名;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1、乡(镇、街道)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3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人资社保中心。
报名须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
(4)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1份,可报名现场填写,也可先行填写后提交。
2、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市政府平台公司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3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联系人:封翠兰,联系电话:3635543。
报名须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
(4)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1份,可报名现场填写,也可先行填写后提交。
(二)确定见习人员
报名截止后,市级单位、平台公司根据报名人数自行确定选拔方式,选拨结束后将确定人选报送市人社局就业指导股,选拔方式、时间等由见习单位另行通知。乡(镇、街道)只需上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报名名单。
(三)体检
见习人员确定后,由见习单位自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学生自理,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凭“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给予减免体检费用,具体事宜由见习单位另行通知。
(四)派遣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派遣前往各见习单位报到,并按要求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盘州市人社局就业指导股、见习单位、见习生各保留一份。
三、政策保障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提供每月不低于168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其中60%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承担,40%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列入见习单位财政预算),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就业资金承担的60%部分,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按有关要求向人社局一次性申请拨付。见习期间,见习单位要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凭票据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300元/年的标准进行补贴,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见习结束申报补贴时一同申请拨付。是否提供食宿,由见习单位自行确定。
附件1:《盘州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表》
附件2:《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
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8日